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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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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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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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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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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計畫
平衡且合理的獎勵計劃是實現
ATOMY管理目標的第一步
會員等級
安置組織獎金/
領導貢獻獎金
升級相關
會員等級取得條件
這是累積的銷售標準,會員等級取得條件將根據上個月的表現,
按照較低的小邊業績對每月成員進行評估。
銷售代表
累積1萬以上 ~未滿30萬PV
經銷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累 積達3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銷售代 表及小邊前月業績達60萬PV以上,即晉 升為經銷商。
傑出經銷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累積 達7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經銷商及 小邊前月業績達140萬 PV以上,即晉升為傑出 經銷商。
代理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 累積達15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傑出 經銷商及小邊前月 業績達300萬PV以上, 即晉升為代理商。
菁英代理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累積 達24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代理商及 小邊前月業績達480萬 PV以上,即晉升為菁英 代理商。
會員等級、安置組織獎金、領導貢獻獎金、
進階成就獎勵、以及教育中心津貼的支付標準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70%支付安置組織獎金、領導貢獻獎金、進階成就獎勵、教育中心津貼四種獎金,若金額超過公司營業總收入的40%,則會減少支付比例 。
安置組織獎金
安置組織獎金採每週三至下周二為一計算週期,每日結算,一週期合算後,於次週二發放獎金。
左右兩線業績各自無限代合計。
以「個人累計業績」及「小邊的組織業績」兩個條件來決定。
個人業績之累計,不設期限,且不歸零。
小邊的組織業績未達30萬PV前,左右兩線業績都將保留。
提撥當日銷售總業績PV的44%,實際金額以當日銷售總業績及當日取得總點數進行計算,並依當期匯率換算後依本表標準發放。
符合本表標準,當日結算點數後,將左右兩線半個月累積的PV,匯流到領導貢獻獎金的「分紅水庫」發放。
範例:菁英代理商小邊當日達600萬PV,150 點 X 5000韓圜 = 約750000 韓圜。
個人位階별 누적 PV 및 각 계급 조건
個人位階
銷售代表
經銷商
傑出經銷商
代理商
菁英代理商
小邊國際PV
累積達1萬PV
累積達30萬PV
累積達70萬PV
累積達150萬PV
累積達240萬PV
30萬PV
5
15
15
15
15
70萬PV
5
15
30
30
30
150萬PV
5
15
30
60
60
240萬PV
5
15
30
60
90
600萬PV
5
15
30
60
150
2000萬PV
5
15
30
60
250
5000萬PV
5
15
30
60
300
安置組織獎金採每週三至下周二為一計算週期,每日結算,一週期合算後,於次週二發放獎金
領導貢獻獎金
按照各個級別,以銷售總積分的20%進行支付。
銷售大師
傑出經銷商(個人業績累積達70萬PV)左右區業績累積均達250萬PV以上。 如下線小業績大於30萬PV但未滿250萬PV,可使用個人業績投入,以達成左右區業績皆達到250萬PV。 個人業績如在當期有退貨pv異動,同樣影響小邊業績計算。
全球總業績PV10%,銷售大師獨享區合格均分,其他位階不得領取
鑽石大師
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150萬PV) 左右區各有2名銷售大師,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5% 鑽石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玫瑰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左右區各有2名鑽石大師,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2% 玫瑰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星光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玫瑰大師,本人需維持玫瑰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1.2% 星光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皇家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星光大師,本人需維持星光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1% 皇家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王冠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皇家大師,本人需維持皇家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0.5% 王冠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尊王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王冠大師,本人需維持王冠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0.3% 尊王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以每月1~15日、16日~月底為上、下考核週期,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半週期獎金、
22日發放當月上半週期獎金。
教育中心津貼
每位申請新加入的會員在報件時,必須選擇一個教育服務中心,作為他的所屬服務單位。
申請日前一年間需達到自動型銷售大師10次以上之會員。
經艾多美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該教育中心就會被列入總公司網路註冊系統內,所有選擇於該教育服務中心加入的會員,可在該處服務中心進行報單、招募、訓練…等活動。
教育服務中心的申請者,公司將提撥該中心所有報件的總業績PV的6%,作為其教育服務中心的行政管銷費用及利潤。
教育中心津貼以每月1~15日、16日~月底為上、下考核週期,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週期獎金、22日發放當月上週期獎金。
準銷售大師獎金
實行期間:自2025年1月上半期開始計算,自第一次達成領取標準開始計 12 個月,期限內不限制領取次數。期限內領取次數未滿12次時,將自動延長至累計領取滿12次(延長時間最長限制爲12個月)。
領取資格:傑出經銷商(個人業績累積達70萬PV)左右區業績累積均達150萬PV以上。如下線小業績大於30萬PV但未滿150萬PV,可使用個人業績投入,以達成左右區業績皆達到150萬PV。個人業績如在當期有退貨pv異動,同樣影響小邊業績計算。
獎金金額:準銷售大師獎金為韓圜20萬,依當期匯率將韓圜換算為新台幣後發放。
升級標準
升級期限無限制
銷售大師
鑽石大師
玫瑰大師
本人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星光大師
皇家大師
王冠大師
尊王大師
不限制連續維持
無期限限制(維持級別時)
鑽石大師以上不能同時晉升兩個級別
達成獎勵內容
銷售大師
艾多美 煥力飲G乙盒,
艾多美清潔護膚四件組乙組,
艾多美經典保養五件組乙組。
鑽石大師
現金100萬韓圜,
艾多美 煥力飲G乙盒,
艾多美 清潔護膚四件組乙組,
艾多美 經典保養五件組乙組。
玫瑰大師
現金200萬韓圜
本人及眷屬一人國外4天3夜旅遊券(旅行券每張等值80萬韓圜)
星光大師
現金1000萬韓圜
本人及眷屬國外4天3夜旅遊券四張(旅行券每張等值80萬韓圜)
皇家大師
現金5000萬韓圜
每月200萬韓圜之推廣獎勵金
等值100萬韓圜之房車租車費
本人及眷屬國外11天10夜旅遊券四張 (旅行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
王冠大師
現金3億韓圜
每月500萬韓圜之推廣獎勵金
等值6400萬韓圜之房車
本人及眷屬國外11天10夜旅遊券四張 (旅行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
尊王大師
現金10億韓圜
每月1000萬韓圜之推廣獎勵金
等值7800萬韓圜之房車
本人及眷屬國外11天10夜旅遊券四張 (旅行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
月租等值250萬韓圜之套房
150萬韓圜專屬秘書費用
200萬韓圜司機費用
進階成就獎勵 獎品金額基準
當會員達成每一位階時之一次性非現金獎勵實體商品(包含艾多美煥力飲G乙盒、艾多美清潔護膚四件組乙組、艾多美經典保養五件組乙組、旅遊卷),當終止會員資格退出退貨時,會員不須返還,本公司亦不扣除上述未計入獎金計算之獎勵商品等值金額。
一次性獎勵項目之本人及眷屬4天3夜旅遊券、本人及眷屬11天10夜旅遊券均屬公司之旅遊獎勵,旅遊券因特殊原因個案申請審後過後得折現,不得轉讓。
房車、每月推廣獎勵金、辦公室、專屬秘書、司機等皆屬於公司所配給之行政業務資源,當終止會員資格退出時,不再享有使用權利,本公司亦扣除上述計入獎金計算之等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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