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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多美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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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moHIM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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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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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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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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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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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計畫
平衡且合理的獎勵計劃是實現
ATOMY管理目標的第一步
會員等級
安置組織獎金/
領導貢獻獎金
升級相關
會員等級取得條件
這是累積的銷售標準,會員等級取得條件將根據上個月的表現,
按照較低的小邊業績對每月成員進行評估。
銷售代表
累積1萬以上 ~未滿30萬PV
經銷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累 積達3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銷售代 表及小邊前月業績達60萬PV以上,即晉 升為經銷商。
傑出經銷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累積 達7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經銷商及 小邊前月業績達140萬 PV以上,即晉升為傑出 經銷商。
代理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 累積達15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傑出 經銷商及小邊前月 業績達300萬PV以上, 即晉升為代理商。
菁英代理商
會員本身個人業績累積 達240萬PV以上,或會員本身是代理商及 小邊前月業績達480萬 PV以上,即晉升為菁英 代理商。
會員等級、安置組織獎金、領導貢獻獎金、
進階成就獎勵、以及教育中心津貼的支付標準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70%支付安置組織獎金、領導貢獻獎金、進階成就獎勵、教育中心津貼四種獎金,若金額超過公司營業總收入的40%,則會減少支付比例 。
安置組織獎金
安置組織獎金採每週三至下周二為一計算週期,每日結算,一週期合算後,於次週二發放獎金。
左右兩線業績各自無限代合計。
以「個人累計業績」及「小邊的組織業績」兩個條件來決定。
個人業績之累計,不設期限,且不歸零。
小邊的組織業績未達30萬PV前,左右兩線業績都將保留。
提撥當日銷售總業績PV的44%,實際金額以當日銷售總業績及當日取得總點數進行計算,並依當期匯率換算後依本表標準發放。
符合本表標準,當日結算點數後,將左右兩線半個月累積的PV,匯流到領導貢獻獎金的「分紅水庫」發放。
範例:菁英代理商小邊當日達600萬PV,150 點 X 5000韓圜 = 約750000 韓圜。
個人位階별 누적 PV 및 각 계급 조건
個人位階
銷售代表
經銷商
傑出經銷商
代理商
菁英代理商
小邊國際PV
累積達1萬PV
累積達30萬PV
累積達70萬PV
累積達150萬PV
累積達240萬PV
30萬PV
5
15
15
15
15
70萬PV
5
15
30
30
30
150萬PV
5
15
30
60
60
240萬PV
5
15
30
60
90
600萬PV
5
15
30
60
150
2000萬PV
5
15
30
60
250
5000萬PV
5
15
30
60
300
安置組織獎金採每週三至下周二為一計算週期,每日結算,一週期合算後,於次週二發放獎金
領導貢獻獎金
按照各個級別,以銷售總積分的20%進行支付。
銷售大師
傑出經銷商(個人業績累積達70萬PV)左右區業績累積均達250萬PV以上。 如下線小業績大於30萬PV但未滿250萬PV,可使用個人業績投入,以達成左右區業績皆達到250萬PV。 個人業績如在當期有退貨pv異動,同樣影響小邊業績計算。
全球總業績PV10%,銷售大師獨享區合格均分,其他位階不得領取
鑽石大師
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150萬PV) 左右區各有2名銷售大師,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5% 鑽石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玫瑰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左右區各有2名鑽石大師,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2% 玫瑰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星光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玫瑰大師,本人需維持玫瑰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1.2% 星光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皇家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星光大師,本人需維持星光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1% 皇家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王冠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皇家大師,本人需維持皇家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0.5% 王冠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尊王大師
菁英代理商(個人業績累積達240萬PV)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王冠大師,本人需維持王冠大師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全球總業績PV 0.3% 尊王大師(含)以上合格分
以每月1~15日、16日~月底為上、下考核週期,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半週期獎金、
22日發放當月上半週期獎金。
教育中心津貼
每位申請新加入的會員在報件時,必須選擇一個教育服務中心,作為他的所屬服務單位。
申請日前一年間需達到自動型銷售大師10次以上之會員。
經艾多美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該教育中心就會被列入總公司網路註冊系統內,所有選擇於該教育服務中心加入的會員,可在該處服務中心進行報單、招募、訓練…等活動。
教育服務中心的申請者,公司將提撥該中心所有報件的總業績PV的6%,作為其教育服務中心的行政管銷費用及利潤。
教育中心津貼以每月1~15日、16日~月底為上、下考核週期,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週期獎金、22日發放當月上週期獎金。
準銷售大師獎金
實行期間:自2025年1月上半期開始計算,自第一次達成領取標準開始計 12 個月,期限內不限制領取次數。期限內領取次數未滿12次時,將自動延長至累計領取滿12次(延長時間最長限制爲12個月)。
領取資格:傑出經銷商(個人業績累積達70萬PV)左右區業績累積均達150萬PV以上。如下線小業績大於30萬PV但未滿150萬PV,可使用個人業績投入,以達成左右區業績皆達到150萬PV。個人業績如在當期有退貨pv異動,同樣影響小邊業績計算。
獎金金額:準銷售大師獎金為韓圜20萬,依當期匯率將韓圜換算為新台幣後發放。
升級標準
升級期限無限制
銷售大師
鑽石大師
玫瑰大師
本人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星光大師
皇家大師
王冠大師
尊王大師
不限制連續維持
無期限限制(維持級別時)
鑽石大師以上不能同時晉升兩個級別
達成獎勵內容
銷售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10,000 元
鑽石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35,000 元
玫瑰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55,000 元 + 海外旅遊券 2 張
星光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270,000 元 + 海外旅遊券 4 張
皇家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1,400,000 元 + 海外旅遊券 4 張
維持性獎勵:每期新台幣 42,000 元
王冠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1,000 萬元 + 海外旅遊券 4 張
維持性獎勵:每期新台幣 70,000 元
尊王大師
一次性獎勵:新台幣 3,000 萬元 + 海外旅遊券 4 張
維持性獎勵:每期新台幣 223,000 元
進階成就獎勵 獎品金額基準
一次性獎勵項目之本人及眷屬旅遊券均屬公司之獎勵旅遊,旅遊券因特殊原因個案申請審核過後得折現,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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